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 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等文件相关要求,经人民政府同意,结合500比分直播实际,制定了南通《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求“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5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苏政办规〔2023〕7号),此文件由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牵头起草,旨在进一步发挥江苏科技创新基础雄厚、金融资源集聚的优势,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推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批示要求,由市科技局牵头,多次与人行南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进行会商,召开企业和金融机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了《市政策措施》。10月16日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12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12月15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市政策措施》体现了贯彻落实《省意见》《省措施》的要求,同时结合南通实际,提出了可操作、具有一定特色的具体工作举措,共计12条,分别为:
在发展科创金融特色机构上,到2025年,成立3家科技支行或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并试行发放100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支持设立或引进专业化、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组织10家左右。
在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上,提出建立科技型企业“科创积分”评价体系,纳入南通征信服务平台;推动银行机构开展线上融资服务,提升数字化水平等措施。到2025年,科技型企业线上贷款总额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在健全科创金融管理机制上,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加快形成投贷联动、“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推动首贷续贷、无还本续贷,贷款周转续贷率不低于60%等措施。到2025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户数力争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80%。
在强化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功能上,提出探索采用“拨-投-股”有机衔接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南通创新区和市北高新区建设私募基金集聚区等措施和特色工作。
在持续扩大科技型企业贷款上,到2025年,科技类贷款余额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50%,“苏科贷”每年在贷余额不低于15亿元,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每年不低于75亿元。
在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上,到2025年,全市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科创型上市公司数量增加10家以上,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50家以上。
在提升科创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上,提出打造“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区;持续开展“科创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深入建设“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海安示范区”,支持崇川开发区建设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南通分中心;持续打响“万事好通·南通好投”投资品牌和“通创荟”双创服务品牌等特色工作。
在优化科创金融政策环境上,到2025年,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撬动科技型企业贷款达到55亿元。
在“提高科技融资担保能力、拓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强化科创金融风险防控、健全科创金融保障机制”四个方面,贯彻落实省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重点情况说明
(一)充分吸纳金融机构建议
(1)针对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问题,提出:到2025年,至少成立3家科技支行或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并试行发放100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2)针对差异化支持企业融资问题,提出:支持有需要的地区设立或引进专业化、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组织10家左右。
(3)针对如何充分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问题,提出:建立科技型企业“科创积分”评价体系,纳入南通征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为科技型企业精准“画像”。
(4)针对业务量增加、人手不足的问题,提出:用好“苏易融科技产品便捷通”、“惠企通”、电子营业执照、高企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等平台宣传推广银行机构标准化信贷产品,推动银行机构开展线上融资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
(5)针对尽职免责问题,提出:鼓励银行机构细化落实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政策,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小微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到不超过3个百分点。
(二)充分吸纳企业建议
(1)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提出:引导银行机构根据“科创积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降低对抵质押物的路径依赖;支持银行机构加快形成投贷联动、“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努力实现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贷款户数不断增长,保持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速等业务新模式。
(2)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设天使类、创投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赋能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探索采用“拨-投-股”有机衔接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突出南通天使投资基金“投小、投早、支持科创”政策导向;鼓励银行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单列信贷计划、配置专项额度,加大对“智改数转”、高质量科创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等措施。
(3)针对给予企业增信的问题,提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能担、愿担、敢担”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增信功能,专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效;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用好用足“苏创融”、“苏知贷”等政银金融产品,引导银行机构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等措施。
(4)针对过桥资金的问题,提出:推动首贷续贷、无还本续贷,保持融资的连续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周转续贷率不低于60%。
(三)体现南通特色工作
(1)深入开展“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海安示范区”建设,支持崇川开发区建设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南通分中心。
(2)积极推进南通创新区和市北高新区私募基金集聚区建设,打造南通金融小镇。
(3)围绕重点园区建设,打造“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区域。
(4)持续开展“科创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每年推送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要实现100%的走访对接率。
(5)助力基金与项目的高效对接机制,推动各类产业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投资落户南通的科创项目,持续打响“万事好通·南通好投”投资品牌和“通创荟”创新创业服务品牌。
政策原文:https://www.nantong.gov.cn/ntsrmzf/yxxin/content/e17cccb5-9da1-40b1-b88c-e942ac8f0139.html